为让公司员工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简称《解释》),了解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生,11月27日公司组织了一次以“预防环境污染犯罪”为主题的培训。培训由公司生产副总袁宴德同志主讲,安环部长张良主持,安环部全体人员、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安全专干以及选厂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四个章节: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降低入刑门槛,明确定性标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3、刑法相关规定;4、环境犯罪典型事例。
培训最后,袁副总经理指出通过国家新出台的这部《解释》可以看出现阶段国家对于环境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希望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到其中的利害关系。目前我公司正处在上市工作紧要关头,公司上市之后所受到的社会关注度将进一步上升,因而在此关键时刻,公司员工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必须更加用心,做到严要求、细管理。袁副总经理还强调,新出台的《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明确了新的标准,降低了入罪门槛,更加注重行为犯罪,可操作性强的实质。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也使他们了解到了国家对于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会后,学员王念说到“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对环境污染犯罪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也深切的感受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