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选厂变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选厂变更
二、项目概况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1600t/d提质扩能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长寿镇,属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7月20日以“湘环评〔2015〕110号”文对该工程进行了批复。工程内容为:①采矿能力1600t/d(包括:改造华家湾坑口采矿能力提升至1000t/d,改造杨山庄坑口采矿能力提升至300t/d,新建金福坑口采矿能力提升至300t/d);②选矿规模1600t/d,包括1条1000t/d选矿及尾矿综合回收生产线(金塘选厂,简称“选一厂”),选二厂,选矿规模600t/d;③配套工程:高流坑尾矿库(有效库容422万m³)和配套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4800m³/d);3个正在使用的废石堆场(锯木洞、佑兴窿、庵山废石场)。
黄金洞矿业两个选厂已服务多年,现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两套生产人员,造成运行成本高。故黄金洞矿业决定在采选1600t/d规模不变,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对原环评阶段确定的选厂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为:①关闭选二厂(选矿规模600t/d);②改造选一厂(选矿规模由1000t/d提升为1600t/d)。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制变更环境影响说明——专家审查。
四、主要工作内容
1、结合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区规划对该项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2、对评价范围内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对变更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本工程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志
联系电话:15274064010
邮箱地址:734133627@qq.com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有效期:14天
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1日